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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来院就诊须知

添加时间:2020-02-29 10:23:09   浏览次数:3960  

各位患者及家属: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日起,来我院就诊患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 请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家属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诊疗区域。

二、 患者到达医院后必须经过发热预检分诊点测量体温,筛查过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三、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需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发热(体温≥37.3°C)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者

四、 为了更好的进行预检分诊,避免交叉感染,我院已调整人员通行路线,请患者及家属自觉配合,按照标识指引及工作人员指导,由指定路线进出门诊。

五、 我院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建议使用分时段预约诊疗,请符合就诊要求的患者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和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预约。请门诊就诊患者,自觉配合执行医院“一医一患一诊室”的原则,避免二次聚集。

六、 请患者实名就诊,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正确留存联系手机号等信息,并向工作人员如实告知个人感冒、发热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七、 为降低传染可能性,原则上每位患者最多限1名相对固定的家属陪同。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确需陪护的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请住院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医院探视和病房管理规定,拒绝不必要的探视。

八、 患者及陪同家属近14天内有湖北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无症状患者如非急症,需自行在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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